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最新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10月8日放假调休,共8天。其中9月27日(周日)正常上班,补周三的课;10月10日(周六)正常上班,补周四的课。
结合迎新和疫情防控等工作,10月8日下午行政人员到岗上班。
各单位结合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假期各项工作。
假期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脱岗、离岗等现象。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全体师生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跨省长途旅行,返校执行秋季开学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教职工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在办事大厅履行请假审批流程。学生确需离校的,须在辅导猫中履行请假报备手续,10月8日必须返校,请各二级学院切实掌握学生假期行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